在当今这个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社会,亲子鉴定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一技术的应用不仅仅局限于检验血缘关系,还在解决诸如子女户口登记、教育深造、出生证明、高考、中考等诸多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于司法亲子鉴定的流程及所需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希望确认或否定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这是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的基本前提。依据法律程序,提出诉求方需提供相应证据,但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委托合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不会主动收集可能偏向某一方的证据。若当事人未申请鉴定,法院亦无权自行发起鉴定。
其次,被鉴定者的配合也是关键因素。没有经过被鉴定者的同意,亲子鉴定无法进行。一方面,法律禁止强迫不愿意接受鉴定的个体;另一方面,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帮助对方获取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因此,一旦亲子鉴定结果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可能会对另一方便产生不利影响,被鉴定者有权选择不接受鉴定以规避潜在的风险。即便如此,为了查清事实、明确是非,法院可以对拒绝鉴定的被鉴定者进行说服工作。如果劝说不成,法院也不得强制执行鉴定。
至于在成都地区进行亲子鉴定所需的程序与材料,大致如下:
1. 根据不同情况(个人或单位),亲子鉴定可通过司法鉴定所现场填写委托书或在相关部门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出具的委托文件来进行。
2. 当事人须出示身份证件(护照)、出生证和人证等有效文件的副本,工作人员审核并备案后即刻退还原件。
3. 申请书中应详细填写当事人信息及申请理由,未成年人则由其父母代写并由儿童按手印确认。
4. 鉴定中心会对当事人拍照存档,这些照片将用于最终的鉴定报告制作。
5. 对每位被鉴定者进行血液采样,每人约采集2至3滴黄豆大小血迹。完成采血后,当事人需签字确认并留下指纹,随后支付鉴定费用。
6. 亲子鉴定机构在收到样本后,一般会在3到5个工作日内给出鉴定结果,并将报告发送给委托人。
此外,《司法鉴定通则》第十八条指出,在接受鉴定委托后,司法鉴定机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如有特殊需求,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指定合适的鉴定人员。同时,委托人不应要求或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按照特定意愿或目的出具意见。司法鉴定人有权查阅必要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在得到委托人许可的情况下,派员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在现场提取时,应有见证人在场并在记录上签字。